同心县教育系统“清风校园”实施方案
各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园)、局直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学校“清风校园”建设成果,培养广大教职工、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营造“崇尚廉洁”、“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和廉政文化氛围,着力打造廉洁文化建设精品亮点工程,不断扩大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成果,根据自治区纪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监察厅《关于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深化“清风校园”建设的意见》(宁教党工委〔2013〕81号)精神,现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清风校园”建设的重要意义
清风校园建设是以中央和自治区部署的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为内容,以学校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为对象,以建设廉洁清正校园环境为目标,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惩处力度为手段。在中小学校开展“清风校园”建设,对于促进中小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依法执教,为人师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促进青年学生敬廉崇洁,诚实守信,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中小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于加强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中小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与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反腐倡廉建设基本方针和惩防体系建设总体要求,以促进全县各中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崇廉尚洁为重点,通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廉洁教育,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建立廉洁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通过“清风校园”建设,扎实推进我县中小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崇廉尚洁,党风校风教风学风明显改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群众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健全教育防范机制,夯实“清风校园”建设基础。
一是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教育。通过党委学习会、专题讲座、党总支及党支部会议、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学习,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断增强他们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夯实廉洁从政思想基础。
二是抓好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教育。按照“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全面推进重点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抓好师德师风教育。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四比三优两满意”、“党员教师师德师风先锋岗”、“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爱岗敬业、诚信服务,树立优良的师德师风。
四是抓好学生崇廉尚洁教育。要将崇廉尚洁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整合教材和教师资源,把廉洁教育活动渗透到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各个方面,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公民道德和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创设有效活动载体,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阳光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防腐机制,筑牢“清风校园”建设防线。
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既要坚持继承原有好的制度,又要根据学校的实际,不断创新、健全、完善管理和监督的各项制度,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人的机制。
一是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议事规则、专家咨询论证等民主决策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围绕基本建设、重点
部位和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集中核算、集中采购、阳光招标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围绕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党代会、教代会以及党务校务公开等民主监督制度。
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校每年要按照同心县党委、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研究确定本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并合理分解到每一个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反腐倡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形成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制。
四是制定完善与工作、权力运行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按照廉政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干部人事工作、物资采购、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教育收费、经费管理等工作规范;不断推进人事分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逐步形成与工作、权力运行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三)进一步健全运行监控机制,确保“清风校园”建设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委会、
校长例会、党政联席会议、教代会等决策、议事程序,不断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体制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着力推进“阳光工程”,建立健全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
二是加强党内外监督。不断探索和总结有效地监督机制,
改进监督办法,发挥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力度。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要面向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活动,听取监督员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教代会等群众组织在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党内外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力度。要深入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制定公开目录,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事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校务公开责任制,对拒不执行公开制度和搞假公开的学校,实行责任追究。要建立和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反馈机制,形成“公开-评议-反馈-处置”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进一步健全依法惩治机制,确保“清风校园”建设目标实现。
学校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安全问题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要通过校园网、热线电话等各种载体设立举报信箱,建立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师生举报,及时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切实做到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署名举报事事有答复。要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原因,封堵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五)进一步健全作风助廉机制,树立为民务实、廉洁从教良好形象。
各校要把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若干规定,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着力解决党风、校风、教风、学风以及学校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弘扬优良师德师风,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校风。
四、创建方法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各校要形成“清风校园”建设长效机制,要抓住重点、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有安排、有落实,要切实围绕学校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要重视学校廉洁文化建设,要善于宣传、引导,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形成风清气正、阳光向上的校园氛围。
㈠“清风校园”建设活动实行一学年一评比,学年初由各学校自行提出一年创建活动方案。
㈡对于开展“清风校园”建设活动落实情况由教育局进行不定期检查。
㈢学年末由县教育局根据《同心县“清风校园”建设活动评选标准》(见附件)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和学生开展廉洁文化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清风校园”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通过“清风校园”建设,学校领导班子要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依法执教、为人师表;中小学生敬廉崇洁、诚实守信、阳光进步。
㈡建章立制,强化督查。各校要抓好“清风校园”建设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和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地进行。
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廉洁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校要积极探索总结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发展廉洁思想,创新廉洁理论,把握规律性,开创廉洁文化进校园的新局面。
六、同心县教育系统“清风校园”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马应才
副组长 丁 文 陈栋梁 金 戈
成 员 张 祝 韩 辉 李光林 马学锋 杨献艺
陈连刚 哈生虎 马 泉 李 明 马存林
附件:同心县“清风校园”建设活动评选标准
中共同心县教育局委员会
同心县教育局
同心县“清风校园”建设活动评选标准
项 目 |
内 容 |
得分 |
一、办学思想 (15分) |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将“廉洁文化进学校”作为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7分);2、确立“学生为本”和“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全面推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德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把学校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文化中心和精神文明基地(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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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园环境 (10分) |
1、学校重视经费投入,积极营造校园文化环境。校园建设布局合理,整洁优美,人文气息浓厚(5分); 2、学校利用校园绿地、通道走廊等空间悬挂相关的名言警句,制作校园文化长廊,宣传廉洁文化(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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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育工作 (15分) |
1、德育工作队伍健全,党团队组织、政教处有专人负责“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订有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保证活动时间,利用主题活动、课外学习、社会实践等途径,使学生在潜移默化、循序渐进中受到教育和熏陶(5分);2、活动形式丰富多彩,组织开展讲故事比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辩论赛、刊出廉政漫画、表演小品、举行知识讲座等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电视等进行廉政知识宣传,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6分);3、全校教职员工为人师表、敬业爱岗,较好履行育人职责,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多元开放的德育工作网络,“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强(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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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清风校园”建设活动评选标准
项 目 |
内 容 |
得分 |
四、制度建设 (20分) |
1、学校评优评先、教育教学、财务管理、考勤考核等制度健全(5分);2、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不形同虚设(5分);3、工会、教代会、财务监督小组等机构健全,且发挥重要作用(5分);4、工会、团委、教代会等档案齐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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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学工作 (10分) |
1、为适应“廉洁文化进校园”的需要,学校对师资队伍建设提出明确的阶段性要求,形成热心于学校廉洁文化教育的教师群体,积极建设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符合本校实际的廉洁教育校本课程(5分);2、语文、政治(思想品德)、历史、社会、英语等人文学科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学计划,制订教学方案,充分挖掘学科教材蕴含的教育内容,由授课教师重点进行提示、讲解和点拨,将廉洁文化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渗透到学科教学中,每学期要开设研究课,进行专题研讨(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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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育科研 (5分) |
1、学校领导和教师积极实施科研兴校策略,将“廉洁文化进校园”作为教育教学科研的重要内容,课题来源于校本教育教学实践并为廉洁教育服务,能集中力量解决廉洁文化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摸索出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3分);2、学校教师在廉洁文化建设方面有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经验文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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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建设 (10分) |
1、学校图书馆(室)要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图书,定时定期对学生开放(5分);2、校园局域网要及时发布学校廉洁文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公布学校推进此项工作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果,引起社会、家长的共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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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育质量 (15分) |
1、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和个性发展的评价制度,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学习能力等作出准确评价(5分);2、学生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奋发向上等各种素质明显提高,品德考核良好以上学生达90%以上,近三年在校生违纪犯罪率为零(5分);3、“清风校园”建设活动形成特色,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学生家长、社区对学校有较高满意度(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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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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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得分在90分以上单位可评为“清风校园”示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