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团镇中心学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
根据《同心县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同党办发〔201
5〕2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的主要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根据教育局党委的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实施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对任务落实的动态管理。
3、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督促检查
1、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廉洁从政从教、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检查督办,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
3、学校班子成员带队且全程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听取考核情况汇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选好管好干部
1、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制度,全面落实校长任期制度和交流制度。
2、加强对各完小校长及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每年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和完小校长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4、进一步完善校长考核任用制度。
5、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评制度,把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教师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6、每年至少召开1次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抓好作风建设
1、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市县有关规定,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全年至少听取本单位(系统)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汇报4次。
3、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4、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定,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来人来访问题。
(五)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
2、深化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认真落实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活动,加强对教职工廉洁情况的考核,建立师德失范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
3、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体系。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管
1、推行部门权力清单,依法设定权力边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2、完善党务、政务、校务和各领域里的办事公开制度,推行职责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
3、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查处“账外账”和“小金库”。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度,开展财务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国家项目资金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先审计后结算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监管。
4、进一步完善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录取、考风考纪、考务管理和安全保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招生执法监察,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维护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5、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区市关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相关政策规定,严肃查处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的问题。
7、进一步健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责任报告等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重大失职失误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书记、校长李宗英同志的责任清单。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完小校长及教学点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年至少2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全面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班子成员以及各学校校长的廉洁从政、从教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3)每年对所有班子成员及完小校长进行廉政谈话,谈话面达到50%以上;对发现问题的学校班子或个人,要及时进行提醒。
(4)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校长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末位表态制度,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6)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系统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8)每年至少1次带队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并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
(9)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0)每年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至少开展1次对照检查,按要求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
(二)杨洪武同志的责任清单。对其分管负责的财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1)落实中心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研究和掌握财务、安全工作动态,并向中心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三)王正虎同志的责任清单。对其分管负责的教学、教研、人事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1)落实中心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研究和掌握教育教研、人事变动工作动态,并向中心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四)马勇裁同志的责任清单。对其分管党建、学籍、宣传及办公室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1)落实中心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研究和掌握党建、学籍、宣传及办公室工作动态,并向中心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五)马元斌同志的责任清单。对其分管财务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1)落实中心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研究和掌握财务工作动态,并向中心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六)李青同志的责任清单。对其分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1)落实中心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研究和掌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动态,并向中心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七)杨生贤、马玉江同志的责任清单。对其分管工会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1)落实中心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研究和掌握学校工会工作动态,并向中心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3)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