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宁党教工委〔2013〕8号)和县委《关于开展“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同党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决定从3月初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 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对于强化党章意识,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各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党章、守纪律”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用党章规范自己,用入党誓言约束自己,真正把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推动教育教学科学发展的行动上、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工作中。
二、目标要求
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理想信念上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
㈡进一步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区、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区、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真正干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认可的业绩。
㈣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面推行党务公开,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㈤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队伍良好形象。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
㈠增强宗旨观念,提高服务意识。
1. 按照县委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党员干部下基层”工作。找准“结对帮扶、联建共创”的结合点,在开展城乡学校协作互助共进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作用。
2. 扎实有效的开展联片教研活动。通过“结对子”、“手拉手”、骨干教师和名师引领带动等多种形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在全县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四个深入”主题活动,即:教师深入学生家庭、学校领导深入课堂、学校深入服务片区、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学校,了解学生成长的家庭、社会环境,倾听服务对象的真切需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局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为基层、为教职工、为学生服务意识,努力为基层学校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不断完善局领导深入基层和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及时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㈡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区、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严明机关纪律,严肃会风会纪,狠刹各种不良之风。
1. 抓工作纪律。局机关全体干部要严格作息时间,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严禁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 抓工作质量。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在工作中要不畏艰难、扎实勤奋,要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细节做起,全力以赴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 抓工作作风。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人人都是软环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目标管理、制度保证的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4. 抓教师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同心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切实解决教职工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问题。
㈢加强师德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1.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宁党发〔2011〕5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宁教师〔2012〕12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关于加快同心县教育内涵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心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塑造教育良好形象。
2.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八严禁”活动,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即:严禁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严禁参与赌 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用粗鲁语言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严禁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书籍和各类商品;严禁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托办私事;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举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辅导班;严禁在教学活动中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
3. 继续开展“清风校园”活动,大力营造热情谦和、奋发有为、廉洁从教的校园氛围。
4. 培树宣传先进典型。按照《关于开展评选师德师风建设标兵和模范班主任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农村学校典型人物遴选活动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本系统开展一次先进模范评选活动。评选一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育育人、廉洁从教的师德标兵和一批扎根农村、精心教书育人、不计个人得失的农村典型先进人物,作为大家学习的榜样,推动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㈣整改突出问题,构建长效机制。
1. 完善公开制度。各学校(单位)要全面推行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和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教育收费、职务评聘、评先评优、项目资金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 规范办学行为。一是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各学校要按照教育局规定的统一作息时间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各中小学认真制定课外活动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每天安排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二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作业量。各学校要以“立足校本抓教改,聚焦课堂提质量”活动为抓手,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改革课堂教学模式,用先进的理念指导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规定,不得私设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有违“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不折不扣地落实“三免一补”政策。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强化收费督查,加大对违规收费人和事的处理力度。
3.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等民生项目政策落到实处。各学校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同心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同心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实名制学生用餐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严格规范学校经费管理和使用,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4. 规范教育项目工程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态移民学校建设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餐厅工程等教育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程序,落实项目单位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阶段步骤
㈠集中学习阶段(3月1日一3月20日)
一要认真学习党章。各学校(单位)要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张毅同志在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赵永清同志在吴忠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和张兴斌同志在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县的具体要求上来,自觉维护大局、服务大局。二要举办专题培训。教育局将举办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习班,把党章列为重要内容,对局属单位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进行专题培训。各学校党支部要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领导和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增强集中培训效果。三要开展讨论交流。要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组织开展讨论交流、理论测试、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活动,激发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学习热情。局党委和各支部理论中心组要组织一次研讨,每个党员要撰写1篇心得体会文章进行交流。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为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各党支部要将学习党章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工作,坚持边学边改、以学促改,将学习培训贯穿于集中教育活动全过程。
㈡对照检查阶段(3月20日一4月8日)
各学校要对照教育系统开展的“三查三评三提升”活动,认真查找教职工岗位履职情况、学校常规管理及教育行风建设情况、学校经费管理使用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在履职尽责、服务对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各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分别撰写党性分析报告,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思路和措施。
㈢整改提高阶段(4月8日一4月30日)
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整改提高方案要按照工作落实到项、责任落实到人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建立整改台账,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度。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重要事项作出公开承诺,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在活动结束前组织1次公开评议。党员个人也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各支部整改方案于3月31日前送教育局办公室,活动总结于4月20日送教育局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㈠精心组织实施。“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由各支部组织实施。各支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开展好这项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扎扎实实地抓好集中教育活动。
㈡营造良好氛围。各支部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先进典型,每个阶段要向局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1篇以上。局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在同心教育信息网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为集中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㈢坚持统筹兼顾。各基层党组织要将集中教育活动与学习党的十八大及中央、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干部“下基层”、“群众评议机关、干部作风”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廉洁文化进校园”、“清风校园”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服务性、创新性党组织结合起来;与贯彻教育规划纲要,提高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教育质量结合起来,以集中教育活动的成效巩固和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成果。
㈣加强督查考核。教育局党委将把各学校党支部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到年度效能工作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并作为先进单位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局党委将适时对各支部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支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学校活动方案、整改落实方案、活动总结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心得体会文章按要求及时送局办公室。
㈤建立长效机制。各党支部在集中教育活动结束后,要把经常性学习和整改工作纳入本校开展“群众评议学校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活动中,作为一项长期制度坚持下去,切实整治教育系统存在的不良风气,进一步巩固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和民风建设活动成果,凝聚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基础。
五、组织领导
组 长:马应才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丁 文 县教育局局长
陈栋梁 县教育局副局长
金 戈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副局长
成 员:韩 辉 县教研室主任
陈连纲 县考试中心主任
白明江 县教育局营养办副主任、纪委副书记
张 祝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李光林 县教育局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杨献艺 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哈生虎 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李 明 县教育局项目办副主任
马 泉 县教育局文体股股长
马存林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副主任
马学锋 县师资培训中心主任
各学校校长、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栋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同心县教育局委员会
同 心 县 教 育 局
2013年3月8日